F香港居民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身份证
1、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申请香港特区旅行证件,可直接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址为https://www.immd.gov.hk,也可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转递。如通过使领馆转递香港特区旅行证件申请,请先按照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亲自到使领馆递交。
2、如申请人从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旧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时一并递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单独受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
3、按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的规定,如不足18岁而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在满18岁之日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则持证人本人必须在返回香港后的30天内,向登记主任报到,交回该身份证,并申请新的身份证。因此,驻外使领馆不接受此类身份证申请。
4、使领馆受理申请时将核对办证要求的证明文件正本。
5、使领馆受理申请后将把有关资料寄到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审批,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证件后,使领馆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如申请换领护照,申请人须在领取证件时出示原护照,以便注销。
6、办证通常需要4至8周。
7、申请人除按特区政府的要求支付有关证件费用和邮寄费用外,还须在取证时支付手续费10000韩元。
F澳门居民申请澳门特区护照及旅行证
1、驻外使领馆不直接受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
2、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直接向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申请。澳门特区政府政府身份证明局网址:http://www.dsi.gov.mo。
3、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电话:(0853)28370777,(0853)28370888,传真:(0853)28374300,24小时海外紧急求助热线(0853)28573333。
F港澳居民海外旅行时遗失证件
1、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丢失、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