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韩国使馆邮寄办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领事证明须知(2021年1月更新)
2020-07-03 16:34

    驻韩国使馆实行邮寄办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领事证明业务。具体要求如下:

    适用范围

    申请人为定居韩国的中国公民,已取得韩国法务部出具的入(复)籍证书,申请办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领事证明。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效韩国外国人登录证;

    2、能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原件;

    3、居住在使馆领区(首尔市、仁川市、大田市、世宗市、京畿道、江原道、忠清南道、忠清北道)。居住在其他地区的申请人办证事宜请参看相关总领馆网站要求。 

    邮寄办理流程

    一、填写表格

    请如实、完整填写后附《邮寄办证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证明申请表》。请在电脑上填写,打印后签名。

    二、准备材料

    请对照《邮寄办证申请书》所列材料清单准备好所需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

    三、邮寄材料

    使馆地址:서울시 중구 퇴계로18길 103(중국대사관영사부)

    信封上请标明:领事证明

快递公司(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任意一家)

(一)ILYANG일양택배

预约/配送咨询电话:02-3277-9500

服务网站:www.ilyanglogis.com

服务邮箱:chinesepp@ilyang.com 

地址:서울시 마포구 창전로 28-1(首尔市麻浦区仓前路28-1)

(二)YTO korea express와이티오익스프레스코리아

服务网站:www.yto24.com 

服务热线:1833-8986

服务邮箱:cs@yto24.com 

(三)SUYODA EXPRESS(韩国韵达 YUNDA EXPRESS)

微信小程序:速邮达换证 

服务热线:010-2847-0455

服务邮箱:suyoda@yunda.kr

    四、视频见面(仅适用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

我馆收到申请材料后一周内,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申请人父母联系,约定视频见面时间和方式。视频见面时请父母陪同申请人进行,并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查验。

  五、证件寄回

  办妥后的领事证明将连同护照或旅行件原件一并寄回。

  如在确认申请材料已寄至我馆后两周未收到办妥的回寄证件,请致电02-755-0568、02-755-0473或发邮件查询。

  咨询邮箱:seoul@csm.mfa.gov.cn

   注意事项

   一、请认真、完整填写申请书及申请表,如不规范或不如实填写,将直接影响办证进度。

   二、如实在无法电脑填写表格,手工正楷填写亦可接受,但须字迹清晰且无涂改。

   三、领事证明不收取费用。

   附件:《邮寄办证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证明申请表》